2018-01-05 04:32 | 來源:未知 | 作者:未知 | [產業]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經查,斯太爾控股股東英達鋼構及斯太爾實際控制人、英達鋼構控股股東馮文杰存在以下違規事實
近5億補償款拖了大半年還沒兌現,斯太爾(6.070, 0.06, 1.00%)(000760)控股股東、實控人終于收到深交所的處分。昨日晚間,斯太爾公告稱,深交所對公司控股股東山東英達鋼結構有限公司(下稱“英達鋼構”)及實際控制人馮文杰給予公開譴責處分,公司已及時向相關當事人進行了傳達。
經查,斯太爾控股股東英達鋼構及斯太爾實際控制人、英達鋼構控股股東馮文杰存在以下違規事實。
2015年6月,斯太爾與英達鋼構簽署了《利潤補償協議》,英達鋼構承諾斯太爾動力(江蘇)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標的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扣非后凈利潤分別不低于2.3億元、3.4億元和6.1億元。若未實現承諾利潤數,英達鋼構以現金形式對差額部分進行補償。
根據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審計報告,標的公司2016年度扣非凈利潤為12324萬元,與英達鋼構承諾利潤數差額為48676萬元,觸發了英達鋼構的2016年度業績補償義務。根據《利潤補償協議》,斯太爾于2017年5月12日向英達鋼構發出業績補償的書面通知,要求英達鋼構需在規定期限內 (2017年6月11日前)將48676萬元全額支付給斯太爾。但截至本決定書作出之日,英達鋼構仍未履行業績補償承諾。
英達鋼構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 《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以及《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 (2015年修訂)》相關規定;馮文杰作為英達鋼構控股股東、斯太爾實際控制人,也違反了相關規定規定,對英達鋼構上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為此,深交所所作出對斯太爾動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山東英達鋼結構有限公司予以公開譴責的處分;對山東英達鋼結構有限公司控股股東、斯太爾動力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馮文杰予以公開譴責的處分。
事實上,早在2017年9月,斯太爾就因未收到業績補償款欲起訴控股股東,目前公司已就此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已受理。
記者何玉曉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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