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0 09:01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為控制股票質押業務風險,東北證券自2018年以來,逐漸壓縮股票質押業務規模,股票質押業務規模已經由2017年末的72.51億元下降到目前的53.07億元。
原標題:東北證券稱質押規模下降風險可控 5宗訴訟涉15億本金
中國經濟網北京10月10日訊 (記者 韓藝嘉 華青劍)近日,東北證券(000686.SZ)收到深交所半年報問詢函,要求公司就截至目前股票質押業務開展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業務規模、風險管控情況、存續項目期限結構、自有資金參與股票質押業務規模增加的原因等問題進行說明。
9月18日,東北證券在問詢函回復公告中表示,公司2019年6月末股票質押業務規模較2018年6月末規模上升11.43%,原因一是2018年上半年股票質押業務規模中未包含逾期項目5.74億元,二是由于2018年下半年凈新增業務規模5.23億元,導致規模上升。
為控制股票質押業務風險,東北證券自2018年以來,逐漸壓縮股票質押業務規模,股票質押業務規模已經由2017年末的72.51億元下降到目前的53.07億元。公司股票質押業務規模總體呈下降趨勢,風險相對可控。
8月22日晚間,東北證券發布了2019年半年度報告。今年上半年,東北證券的營業收入和凈利潤大幅上漲。然而與東北證券亮眼業績形成反差的便是其涉及大額本金的股票質押訴訟。截至2019年6月末,東北證券涉及5宗股票質押訴訟,共涉及本金15.25億元。
2019年上半年,東北證券實現營業收入38.80億元,同比增長88.05%;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5.90億元,同比增長137.25%;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5.77億元,同比增長147.51%;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42.93億元,同比增長63.28%。
東北證券在半年報中表示,營業收入增長的原因,主要是本期手續費凈收入、期貨子公司現貨業務收入和自營投資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截至2019年6月末,東北證券的資產總額為726.20億元,同比增長11.68%;負債總額為563.26億元,同比增長15.19%;資產負債率為71.89%,較2018年末上升1.49個百分點。
2019年上半年,東北證券主營業務分類別情況中,證券經紀業務、投資銀行業務、證券投資業務、資產管理業務、信用交易業務六類業務營業收入均較上年同期有所增長。
報告期內,東北證券證券經紀業務營業收入為4.78億元,同比增長23.39%,營業利潤率比上年同期增長8.37個百分點;投資銀行業務營業收入為1.33億元,同比增長52.01%,營業利潤率比上年同期增長106.64個百分點;證券投資業務營業收入為6.07億元,同比增長579.29%,營業利潤率比上年同期增長21.54個百分點;資產管理業務營業收入為1.64億元,同比增長83.58%,營業利潤率比上年同期增長33.75個百分點;信用交易業務營業收入為5.04億元,同比增長0.24%,營業利潤率比上年同期減少24.12個百分點。
在投資銀行業務方面,2019年上半年,東北證券完成IPO項目2家,完成債券項目7個,其中公司債券項目3個,企業債項目4個,融資金額合計為50.50億元,同比增長265.40%。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統計,今年截止目前,東北證券保薦1家IPO企業過會,1家IPO企業被否。5月9日,東北證券保薦的山東朗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8月22日,東北證券保薦的廣東泰恩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被否。
另外,今年截至目前,東北證券未保薦企業登陸科創板。
2019年上半年,東北證券信用減值損失1.04億元。東北證券表示,信用減值損失增加主要是由于報表格式調整及本期計提股票質押減值損失。
其中,東北證券融出資金286.41萬元,買入返售金融資產267.14萬元,股票質押回購融出資金1.08億元,應收款項和其他應收款-1005.99萬元。
此前2019年4月11日,東北證券披露的2018年年報顯示,東北證券資產減值損失6.81億元,較2017年2.31億元增長194.80%。
截至2018年末,東北證券計提資產減值準備10.93億元。其中,壞賬準備1.96億元,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準備5.27億元,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減值準備2.07億元。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計算,東北證券2018年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金額共計6.12億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東北證券母公司共有員工2942人(其中:高級管理人員9人)。
截至2019年6月30日,東北證券應付職工薪酬為7.32億元,上年末為6.79億元。
2019年上半年,東北證券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為6.73億元,上年同期為9.07億元。
半年報顯示,截至2019年6月30日,東北證券第一大股東吉林亞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東北證券7.21億股,持股比例30.81%,其中7.13億股處于質押狀態。據中國經濟網記者計算,吉林亞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質押股份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98.89%。
截至2019年6月末,東北證券發起的訴訟和仲裁事項9起,共涉及金額18.35億元。其中,東北證券涉及5起股票質押訴訟,共涉及本金15.25億元。
第一起為公司與馮超股票質押合同糾紛案,涉及本金700萬元。2016年10月24日,公司與馮超簽訂《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協議》及《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協議書》,約定馮超以其持有的121.69萬股無錫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無錫銀行,股票代碼:600908)股票提供質押,向公司融入資金700萬元。協議簽訂后,公司履行了合同義務。
2018年9月27日,馮超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自2018年6月27日起的利息,構成違約。2019年2月,公司向馮超提起訴訟,要求馮超立即償付回購款本金700萬元、利息(以700萬元本金為基數,按約定年利率6.5%計算,自2018年6月27日至實際給付之日止)、違約金(以700萬元本金為基數,按0.05%/日的標準計算,自2018年9月28日起至實際給付之日止),并判決公司對馮超所有并提供質押的159.52萬股無錫銀行股票(含馮超后期補充質押無錫銀行37.82萬股股票)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價款優先受償。2019年5月,長春凈月區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支持公司全部訴訟請求。截至本報告披露日,一審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因被告馮超未履行生效判決,公司已申請強制執行,目前執行法院正在查詢被執行人財產。
第二起為“12福星門”私募債合同糾紛仲裁案,涉及本金1.15億元。重慶市福星門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星門業”或發行人)于2012年11月30日發行“12 福星門”私募債2.5億元,期限為3年,票面利率為年10%,每年付息一次(付息日為當年11月30日)、到期一次還本結息。重慶歐楓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歐楓公司”)以其所有的房地產和森林資源提供抵押,福星門業法定代表人曾果及其配偶洪誼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公司作為“12 福星門”私募債的承銷商,自行認購并一直持有1.15億元債券份額。2015年11月25日,發行人明確表示無法按時償還本息。2016年3月7日,公司向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并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2016年6月21日,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法院受理財產保全申請,并查封被申請人福星門業、歐楓公司、曾果、洪誼的相關資產。
2016年10月14日,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做出仲裁裁決:1.福星門業償還公司本金1.15億元及利息,自2014年11月30日起按10%年利率計算至實際償還時止;逾期償還的,加倍計算逾期利息;2.福星門業承擔律師費及差旅費30萬元;3.公司享有處置抵押資產所得中46%份額的優先受償權;4.擔保人曾果、洪誼對前述債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5. 仲裁費用93.52萬元,仲裁員開支20.78萬元,由福星門業支付至公司。歐楓公司、曾果、洪誼就本項費用與福星門業承擔連帶責任。2016年11月中旬,公司向重慶市五中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已進入執行階段。截至本報告披露日,破產管理人正在對歐楓公司的資產和賬務情況進行評估、審計,主債務人重整案件沒有進展。
第三起為沈陽東宇藥業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案,涉及金額4500萬元。公司于以前年度為沈陽東宇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宇藥業”)在華夏銀行沈陽中山廣場支行(以下簡稱“華夏銀行”)貸款提供擔保并已承擔了保證責任,向華夏銀行支付了擔???500萬元。因東宇藥業及其關聯公司未按期履行償債義務,公司向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截至本報告披露日,公司已執行回1455.40萬元,東宇藥業尚欠付公司3044.60萬元。報告期內,公司正在申請對已查封的東宇大廈11層房產進行評估。
第四起為公司訴闕文彬、何曉蘭、四川恒康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合同糾紛案,涉及本金5億元。2016年8月1日,公司與闕文彬簽訂《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協議》及相關交易協議書,闕文彬以其所持有的恒康醫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 002219)9887萬股股票提供質押,向公司融入資金5億元,購回交易日期分別為2018年1月30日和2018年2月13日,購回利率為年利率6.3%。何曉蘭作為闕文彬的妻子向公司出具了《配偶聲明書》和公證書等文件,四川恒康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恒康發展”) 與公司簽訂了《擔保合同》和參與還款的《協議書》。合同到期后闕文彬未按約定購回股票、償還本金,公司因此向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提出財產保全申請,法院于2018年2月13日立案受理。
2018年11月30日,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判決如下:一、被告闕文彬、 何曉蘭、四川恒康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給付原告東北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購回交易本金5億元;二、被告闕文彬、何曉蘭、四川恒康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應于 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給付原告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融出資金利息420萬元(自201年12月27日起計算至2018年2月13日止)及其后利息(2018年2月14日起至實際清償 之日按年利率6.3%計算);三、被告闕文彬、何曉蘭、四川恒康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互負連帶 責任;四、原告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被告闕文彬持有的9887萬股恒康醫療集團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股票代碼:002219)享有質權,并有權在上述第一項至第二項債權范圍內對折 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股票的價款優先受償。判決生效后,因被告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 確定的義務,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向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19年4月23日,本案已指定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2019年6月13日,法院輪候查封闕文彬、何曉蘭、四川恒康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名下6處房產及所持有的股權。截至本報告披露日,案件尚在執行階段。
第五起為公司訴山東玖龍海洋產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山東海益寶水產股份有限公司)案,涉及本金1.5億元。2014年,公司與山東玖龍海洋產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山東海益寶水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山東海益寶”)簽署《框架協議》、《承銷協議》,約定公司承銷山東海益寶私募債券,存續期3年,發行規模1.5億元,發行利率8.3%。公司作為擬發行債券的承銷商,為山東海益寶本次發行出具了定向回購函。債券發行完畢后,山東海益寶應按照債券存續年度向公司每年支付財務顧問費555萬元。山東海益寶的實際控制人范立強、擔保人海陽盛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陽盛大”)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同時范立強還提供了其所持有的山東海益寶的股權作為質押擔保。2016年9月,原山東海益寶私募債持有人認為該債券存在償債風險并要求公司履行債券定向回購義務。公司全資子公司東證融達投資有限公司通過市場交易全額購買了山東海益寶私募債券并成為實際持有者,持有1.5億元債券份額。山東海益寶私募債券于2017年12月4日到期,山東海益寶出具情況說明,無法按期支付到期本金與利息。同時,截至2017年12月4日,山東海益寶應付公司三年財務顧問費共1665萬元尚未支付。2018年1月,公司分別在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財務顧問費1665萬元和私募債券本息合計1.6245億元,并申請財產保全。截至本報告披露日,公司已申請對山東海益寶所持有的兩塊海域使用權、范立強持有的山東海益寶 51%的股權進行評估、拍賣。
第六起為公司訴金龍機電股票質押式回購合同糾紛案,涉及本金6000萬元。2017年6月14日,公司與金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龍控股”)簽署了《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協議》及相關交易協議書,金龍控股以其持有金龍機電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300032)1162.80萬股股票提供質押,向公司融入資金6690.00萬元,購回交易日期為2018年6月13日,購回利率為年利率6.2%。2018年4月24日,金龍控股向公司部分購回并償還本金690萬元,解除質押股票1股。合同到期后,金龍控股未能按約定履行其他回購義務。2018年8月3日,公司向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提出財產保全申請。
2018年8月21日,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據公司財產保全申請對金龍控股持有的金龍機電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300032)2.00億股股票進行輪候查封。2018年11月30日,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一、被告金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給付原告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購回交易本金6000萬元;二、被告金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給付原告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融出資金利息123.19萬元(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4月23日以本金6690萬元為基數,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7月20日以本金6000萬元為基數,按年利率6.2%計算)及其后利息(2018年7月21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按年利率6.2%計算);三、被告金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給付原告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違約金388.63萬元(本金6000萬元,自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7月20日,按年利率17.8%計算)及其后違約金(2018年7月21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按年利率17.8%計算);四、原告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被告金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162.7999萬股金龍機電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票代碼:300032)享有質權,并有權在上述第一項至第三項債權范圍內對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股票的價款優先受償。判決生效后,因被告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向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19年5月31日,因該案被執行人未申報財產,本案執行法院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委托浙江省樂清市人民法院查詢其不動產信息并辦理查封手續。截至本報告披露日,案件尚在執行階段。
第七起為公司訴張永俠、王民、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合同糾紛案,涉及本金4.69億元。2016年5月19日,公司與張永俠簽訂《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協議》及相關交易協議書,張永俠以其所持有的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2501,以下簡稱“利源精制”)9450萬股股票提供質押,向公司融入資金3.89億元,購回交易日已延期至2019年2月1日,購回利率為年利率6.5%。王民作為張永俠的配偶向公司出具了《配偶聲明書》和公證書等文件。張永俠自2018年6月27日起未按約定支付利息。2018年4月24日,公司與王民、張永俠簽訂《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協議》及相關交易協議書,王民以其所持有的利源精制(股票代碼:002501)2500萬股股票提供質押,向公司融入資金8000.00萬元,購回交易日期為2018年10月22日,購回利率為年利率7.2%。王民自2018年6月27日起未按約定支付利息。2018年7月2日,公司就上述王民2500萬股股票質押違約事項向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018年7月31日,公司就上述張永俠9450萬股股票質押違約事項向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019年2月18日、2月26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分別作出一審判決。
2019年2月18日,公司收到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判決:一、王民、張永俠于判決書生效后立即給付公司購回交易本金8000萬元并支付利息、違約金(1.利息計算方式:以8000萬元為基數,自2018年4月25日起至實際給付之日止,按年利率7.2%計算,扣除已付利息5萬元;2.違約金計算方式:以8000萬元為基數,自2018年6月28日起至實際給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6.8%計算);二、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對本判決第一項確定的債權承擔共同償還責任;三、公司對王民持有的2500萬股利源精制股票享有質權,有權在本判決確定的債權范圍內對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股票的價款優先受償。
2019年2月26 日,公司收到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書,判決如下:一、張永俠、王民、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償付公司回購股票款本金3.89億元、相應利息(以上述本金為基數,自2018年3月27日起至實際給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5%計算)以及違約金(以上述本金為基數,自2018年6月28日至實際給付之日止,按日萬分之三計算);二、如張永俠、王民、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本判決主文第一項確定的給付義務,公司可以對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登記項下張永俠提供的上市公司利源公司9450萬股股票對應的股權行使質權。
上述判決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義務,公司已就上述兩案申請強制執行。截至本報告披露日,上述兩案均已進入執行階段,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輪候查封利源精制名下土地2處及房產44處、輪候查封張永俠及王民名下房產2處、輪候查封利源精制名下車輛16輛、輪候查封利源精制持有的沈陽利源軌道交通裝備有限公司100%股權。
第八起為公司與RAAS CHINA LIMITED(萊士中國有限公司)、HOANG KIEU(黃凱)、上海凱吉進出口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合同糾紛案,涉及本金4.89億元。RAAS CHINA LIMITED(萊士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萊士中國”)系上市公司上海萊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萊士”,股票代碼:002252)股東。2016年5月3日和2017年7月2日,萊士中國與公司分別簽訂了《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協議》及相關交易協議書,萊士中國以其所持有的上海萊士(股票代碼:002252)3183.10萬股(后因上市公司進行送股,質押股票變更為5729.58萬股,于2017年6月27日部分解質押736.58萬股后變更為4993萬股)股票提供質押,向公司融入資金5億元,后該筆業務經延期購回交易日期為2018年7月3日,購回利率為年利率6.4%。HOANG KIEU(黃凱)(以下簡稱“黃凱”)、上海凱吉進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凱吉”)與公司簽訂《擔保合同》,二者為上述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項下的全部債權,包括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用等)提供連帶責任保證。2018年7月3日,該筆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到期,萊士中國未進行購回交易支付本金,構成違約,公司因此向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018年8月10日,萊士中國、深圳萊士凱吉投資咨詢有限公司、黃凱、上海凱吉、科瑞集團有限公司與公司達成和解并簽訂了《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補充協議暨和解協議書》(以下簡稱“和解協議書”),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向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撤訴。
2019年1月28日,因萊士中國、深圳萊士凱吉投資咨詢有限公司、黃凱、上海凱吉、科瑞集團有限公司等五被告未按照和解協議書約定歸還借款本金和支付任何利息,構成根本違約,公司向上述五被告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上述五被告償還公司本金4.89億元、利息及違約金。截至本報告披露日,案件尚未進行實體審理。
第九起為公司訴國民信托有限公司、陳雄、劉秀琴合同糾紛案件。2017年7月7日,公司上海證券自營分公司以自有資金4000萬元投資于“乾暉10號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以下簡稱“乾暉10號”),公司作為B1級受益人,期限為12個月2018年6月4日,“乾暉10號”預估信托單位凈值跌破預警線0.9500 元,劣后級自然人陳雄未按合同補充資金;2018年6月5日,信托管理人國民信托有限公司對“乾暉10號”持有的全部非現金資產進行平倉變現,“乾暉10號”財產因此受到嚴重損失。2018年11月,公司向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具體情況詳見公司2018年年度報告。2019年4月9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就該案件進行訴訟保全,凍結陳雄銀行賬號,查封劉秀琴名下房產與陳雄名下車庫各一套,保全陳雄名下證券賬戶兩個。截至本報告披露日,案件尚未進入實體審理。
此外,東北證券作為資產管理計劃管理人發起的訴訟1起,涉及本金2.50億元。重慶市福星門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星門業”或發行人)于2013年8月8日發行“13福星門”私募債,期限為3年,票面利率為年9.5%,每年付息一次(付息日為當年8月8日)、到期一次還本結息,債券持有人在債券存續期第2年付息日享有回售選擇權。重慶市圣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圣杰酒店”)、重慶星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星圳公司”)、重慶歐楓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歐楓公司”)以其所有的 資產提供抵押、福星門業法定代表人曾果及其配偶洪誼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公司作為“13福星門”私募債的承銷商,同時擔任受托管理人,并代“東北證券-興業銀行-東北證券融匯一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持有1億元債券份額。2015年8月8日,發行人明確表示無法按時償還本息。2015年11月24日,公司以自身名義代全體債券持有人向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并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
2016年5月30日,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做出[2016]D156號裁決書,裁定:1.10日內向公司支付本金2.50億元及利息(年利率9.5%,自2014年8月8日計至裁決指定的償還日);逾期償還的,加倍計算逾期利息;2.福星門業向公司賠償公證費3000元、保全費5000元、律師費551.00萬元;3.公司在前述債務范圍內就抵押資產有優先受償權;4.曾果、洪誼對前述債務承擔連帶責任;5.福星門業承擔仲裁費193.53萬元以及仲裁員實際開支7968元,抵押人及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
2018年7月6日,重慶市五中院對評估價值為5359.99萬元的抵押資產進行司法拍賣,流拍后公司申請以物抵債。2018年8月14日,公司收到五中院以物抵債裁定書,裁定自公司收到裁定書時所有權轉移。2018年7月,司法評估機構對抵押人圣杰酒店名下位于銀海大廈813.24平方米車庫做出評估,評估價值290.33萬元。2018年11月27日,銀海大廈負一層車位通過阿里拍賣平臺成交,價格203萬元。2019年2月19日,公司收回執行款169萬元(扣除費用)。截至本報告披露日,重整案件沒有進展。
2019年7月13日,東北證券發布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公告稱,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和公司會計政策的相關規定,公司對2019年6月30日存在減值跡象的資產進行資產減值測試,對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共計1.18億元,主要涉及利源精制(002501)、恒康醫療(002219)等質押股票。
另外,2019年7月26日,中國證監會公布的2019年證券公司分類結果顯示,東北證券評級為A。
根據《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證券公司分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類11個級別。A、B、C三大類中各級別公司均為正常經營公司,其類別、級別的劃分僅反映公司在行業內風險管理能力及合規管理水平的相對水平。D類、E類公司分別為潛在風險可能超過公司可承受范圍及被依法采取風險處置措施的公司。
責任編輯:張恒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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