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1 12:02 | 來源:未知 | 作者:陳瑩瑩 歐陽劍環 | [銀行]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下一步將持續加強對銀行理財業務過渡期整改的監督指導,推動理財業務規范轉型和平穩過渡,抓緊開展理財子公司凈資本管理等配套制度建設。
兩年來三大風險領域業務規模縮減12萬億元 信托監管“補短板”加速而來在2月28日召開的銀保監會吹風會上,銀保監會首席風險官、新聞發言人肖遠企表示,銀保監會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要從五方面深入推進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即改善金融供給、暢通供給渠道、優化金融機構、提高配置效率、降低供給成本,暢通金融與實體經濟的良性循環。
針對市場傳言,監管部門正在制定政策擬推出1萬元投資起點的“公募信托產品”,銀保監會信托部主任賴秀福稱,資金信托管理辦法已納入今年工作安排,爭取年底前推出。確切消息以最終官方發布為準。
多位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持續加強對銀行理財業務過渡期整改的監督指導,推動理財業務規范轉型和平穩過渡,抓緊開展理財子公司凈資本管理等配套制度建設。信托市場多項補短板工作正在監管部門考慮安排之中。
推進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肖遠企表示,要從五方面深入推進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一是改善金融供給,需要用好“一加一減”。一方面,增加有效供應,尤其要進一步增加中小銀行和保險機構數量,并提高其業務比重。另外,要充分調動信貸資源,確保社會融資規模保持合理的增長速度,尤其是貸款、債券投資的資金供應要與經濟增速相匹配,但也要尊重市場規律,不能搞“大水漫灌”。銀保監會數據顯示,近兩年貸款平均增速為12.26%,2018年銀行貸款增量占社會融資規模增量的83.4%。
另一方面,破除無效供給。要把有限的信貸資源從產能過剩行業、僵尸企業減少甚至退出。以多種方式推動僵尸金融機構退出,通過兼并重組等方式把經營不善的金融機構兼并。加大不良資產處置力度,為實體經濟騰出新的信貸空間。
另外,要提高金融供給的適應性和靈活性。當前金融領域的主要矛盾是金融需求的多樣化、多變性與金融供給的不平衡、不適應之間的矛盾。要根據實際需求推出特色化、差異化甚至定制化的金融產品,進行精準金融服務。要推動金融機構改變經營模式,提高對實體經濟供應的有效性。
二是暢通供給渠道。要疏通貨幣信貸政策傳導機制,打通“最后一公里”,尤其是從大型銀行向中小型銀行向非銀機構傳導的鏈條,引導銀行保險機構主動對接滿足合理融資需求;要打通市場梗阻,在風險投資、股票市場、債券市場要建立更加有效的聯通;要消除空轉通道。
三是優化金融結構,促進行業回歸本源良性發展。要優化間接融資和直接融資結構,推動建立多樣化多層次資本市場。進一步優化城鄉金融結構。
四是提高配置效率。要把金融資源,特別是過度授信和多頭授信的大企業向中小微企業傾斜。要加大新科技的應用,提高科技在金融領域的應用水平和范圍。要推動銀行保險機構進行內部流程改造。建立健全退出渠道。
五是降低融資成本,總體目標是實現“雙降”——資金成本降低、時間成本降低。肖遠企透露,目前,銀行機構貸款利率明顯下降,5家大型銀行和郵儲銀行2018年四季度新發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平均利率5.06%,12家全國股份制銀行該項貸款平均利率6.71%,較2018年一季度下降均超過1.1個百分點。
高度關注不良貸款真實性
肖遠企表示,在治理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產品方面,初步統計,兩年來違法違規、層層嵌套的業務規模共縮減約12萬億元,這些業務主要來自三大領域:一是違法違規、擾亂市場秩序的業務;二是助長脫實向虛,拉長融資鏈條,資金空轉的業務;三是風險隱蔽、交織的業務。
在信托市場治亂象方面,賴秀福介紹,截至2018年末,全部68家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資產22.70萬億元,比年初下降3.54萬億元,同比穩中有降。其中,事務管理類業務規模13.25萬億元,比年初下降2.40萬億元,同比下降15.33%,其中絕大部分是監管套利、隱匿風險的通道業務,通道亂象整治效果明顯,同時主動管理類業務在整體結構中呈現上升勢頭,業務結構不斷優化。
此外,銀保監會統計信息與風險監測部主任劉春航表示,監管部門高度關注不良貸款的真實性。尤其是資產分類的準確性,是監管關注重點,更是治理金融亂象的重點。他說,銀行機構逾期90天以上貸款余額和不良貸款的比例,是一個比較好的反映資產分類準確性的指標。“這個比例持續下降,去年末已降到90%以內。”
談及個別中小金融機構經營不及市場預期問題時,肖遠企稱,每家金融機構特點不同,但都需要遵循正常的市場運行規律。未來增加新的中小機構時,要研究和總結過去經驗,盡量避免新增機構出現高風險,但不能保證這些機構百分之百無風險,因為金融機構本來就是經營風險的機構。針對潛在風險,監管部門將采取多種手段壓降風險,包括兼并重組等。“個別機構可以試點破產退出機制,但主要還是要采取兼并重組手段。”肖遠企說。
穩步有序推進理財子公司改革
賴秀福表示,資金信托管理辦法、信托公司流動性監管辦法、信托公司資本管理辦法,都在監管部門考慮安排之中,且這些工作從去年就已開始起草。“所謂‘1萬元起購信托’,我認為是資金募集方式上的調整,此前信托定位在私募行業,但是現在根據市場反應,我們認為可能還有研究拓展的空間。這項工作(資金信托管理辦法)納入了今年的工作安排,爭取年底前推出。確切消息以最終官方發布為準,小道消息不準確。”
在理財業務方面,銀保監會創新部主任李文紅介紹,下一步,銀保監會將積極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續加強對銀行理財業務過渡期整改的監督指導,推動理財業務規范轉型和平穩過渡。二是抓緊開展理財子公司凈資本管理等配套制度建設,不斷完善監管規則體系。三是繼續穩步推進理財子公司設立工作,成熟一家、批準一家。四是指導已獲批的銀行扎實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確保理財子公司高質量開業運營;對已經開業運營的理財子公司強化監督管理,促進其合規審慎經營,穩步有序推進理財子公司改革工作。
李文紅表示,理財子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的制定,已列入銀保監會今年重點工作之中,有關部門將推動加快出臺。“我們梳理了國內同類型機構的凈資本管理制度,包括信托公司、基金公司、基金子公司等,基本原則是同類業務適用于同樣標準的凈資本管理。”
談及幾家大行理財子公司的注冊資本金額較大,李文紅強調,監管部門將密切關注資本金使用情況,尤其是理財子公司自營業務和資管業務之間的利益輸送情況,是下一步監管部門關注的重點。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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