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4 10:03 | 來源:中國證券報 | 作者:未知 | [銀行]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全面風險管理核心是完善機制。小風險往往引發大風險,甚至會產生系統性風險,其核心原因是沒有及時對產生風險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問責。...
全面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要求落實不到位、違規辦理信貸業務一直以來都是中小銀行的痛點所在。中國證券報記者了解到,因風控落實不到位、貸款三查不盡職等原因,近期銀行遭遇騙貸時有發生。其中,中小銀行成為案發高危區。
騙貸頻發
中國裁判文書網日前披露的一份貸款詐騙罪二審刑事裁定書顯示,子洲縣農商銀行某一前員工10年期間騙貸共計91次。該前員工主要是聯系他人為其充當借款人、擔保人,騙取子洲縣農商銀行貸款1520萬元用于買房、投資和個人支出。后因投資失敗,無力償還,繼續借用他人名義充當借款人、擔保人,在貸款合同中編造虛假財產狀況、貸款用途,騙取子洲縣農商銀行貸款用于歸還前期貸款、歸還個人欠款等。截至2016年6月,共騙取4282萬元貸款。
無獨有偶,民泰銀行一名“80后”支行副行長,為償還自己在從事民間高利借貸活動中所欠下的巨額債務,利用職務便利、伙同他人,以任職的民泰銀行蕭山瓜瀝小微企業專營支行的名義,通過簽發虛假商業承兌匯票等手段,騙取銀行資金43億元。
騙貸事件為何屢屢發生?一位律師表示,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是貸款三查不到位。貸款三查是銀行信貸管理的基礎工作,若是職責沒有履行到位,則很容易引發漏洞;二是銀行內部管理出現疏漏。一旦出現內部人員尤其是高管與借款人勾結,風險管控措施極易淪為擺設。
某業內人士認為,若想防范此類事件的發生,銀行首先應加強內部風控、稽核崗位的建設和完善,主動進行風控;其次可以考慮對關鍵崗位人員進行持續的法律培訓和風險警示。
監管力度加大
今年以來,監管部門加大了對銀行貸款三查不盡職的處罰力度。
中國證券報記者梳理銀保監會官網發現,中小銀行因貸款業務三查不盡職被罰情況屢見不鮮。
10月9日,黔東南銀保監分局對貴州銀行黔東南分行開出一張30萬元的罰單,其中案由就有“貸款業務‘三查’不盡職”;9月30日,東洲撫銀村鎮銀行也因“貸款三查工作不盡職”領到了25萬元的罰單;9月28日,福建南安農村商業銀行溪美支行因“貸前調查、貸中審查不盡職”被罰50萬元;9月18日,武漢農村商業銀行更是因“違規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貸前調查不盡職致使貸款形成損失核銷、貸后管理不盡職導致貸款資金被挪用、貸前調查不盡職導致向失信被執行人發放貸款”等多種案由被罰沒900多萬。
針對銀行員工個人,監管也是非常嚴厲。例如9月30日,漳州銀保監分局披露的罰單顯示,林志強因“對漳州農商銀行西邊支行貸前調查不盡職,貸后管理不到位行為負有直接責任”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10年。
某省聯社相關負責人認為,全面風險管理核心是完善機制。小風險往往引發大風險,甚至會產生系統性風險,其核心原因是沒有及時對產生風險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問責。對于中小銀行,一是要完善日常工作機制,定期召開各類風險管理會議,針對八類風險共同研討新跡象、分析新成因、解決新問題;二是要完善問責機制,建立全面風險管理考核問責機制、堅決查處違反全面風險管理政策、風險限額管理等制度規定的行為和人員;三是要完善評價機制,各級農商銀行要把每位干部任職期間風險狀況及變動趨勢作為每家單位、每位干部履職評價的重要依據,促進農商銀行提升全面風險管理的意識、能力和水平,促進農商銀行高質量發展。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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