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6 14:23 | 來源:中國網財經 | 作者:俠名 | [資訊]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處罰信息顯示,上海電銀信息此次涉及的違規行為多達四項,具體包括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違反商戶管理規定、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規定以及違反備案管理規定。時任總經理嚴某...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公布一則行政處罰信息,上海電銀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簡稱“上海電銀信息”)因存在多項嚴重違規行為,遭受嚴厲處罰,被沒收違法所得31322.34元,并遭罰款571萬元。
處罰信息顯示,上海電銀信息此次涉及的違規行為多達四項,具體包括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違反商戶管理規定、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規定以及違反備案管理規定。時任總經理嚴某對相關違法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以警告及35萬元個人罰款。
針對此次處罰的具體細節及后續的整改措施,中國網財經記者郵件聯系上海電銀信息進行采訪,但截至發稿前,尚未收到官方回應。
在博通咨詢資深分析師王蓬博看來,罰款規模如此之大,遠超違規所得,主要原因在于其違規性質較為嚴重。
記者注意到,央行在《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中,對支付機構的業務規則、風險管理、監督管理以及法律責任等方面均作出了細致且明確的規定,監管部門有權根據違規情節的嚴重程度給予相應處罰,包括罰款以及沒收違法所得等措施。
此次處罰中,“違反備案管理規定”首次作為處罰事由出現。王蓬博指出,違規原因里第一次出現了違法備案管理規定,間接說明央行的檢查更加細化,對支付公司運營的全流程都在進行監管。
根據2023年5月開始實施的《非銀行支付機構重大事項報告管理辦法》,支付機構在發生股權變更、高管調整、系統升級等14類重大事項時,必須在事項發生后2小時內向監管部門報告。
此外,此次罰單中,雙罰制仍然存在,王蓬博表示,這種對機構和直接責任人實施“雙罰”的方式,更全面地落實了責任追究,有助于增強支付機構及其管理人員的合規意識。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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