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3 14:41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作者:俠名 | [IPO]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井松智能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為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葉躍祥、劉傳運。這是華安證券今年保薦成功的第3單IPO項目。...
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3日訊 上交所科創板上市委員會2021年第92次審議會議于昨日召開,審議結果顯示,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井松智能”)首發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這是今年過會的第384家企業。
井松智能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為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葉躍祥、劉傳運。這是華安證券今年保薦成功的第3單IPO項目。此前,2月5日,華安證券保薦的深圳市紫光照明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過會;6月29日,華安證券保薦的寧波喜悅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此外,3月19日,華安證券保薦的四川華夏萬卷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被否。
井松智能研發與制造智能倉儲物流設備、開發智能倉儲物流軟件,以智能倉儲物流設備和軟件為基礎,為下游客戶提供智能倉儲物流系統,系國內知名的智能倉儲物流設備與智能倉儲物流系統提供商。公司提供的主要產品為以智能倉儲物流設備為執行機構、以智能倉儲物流軟件為控制中心的智能倉儲物流系統。
姚志堅、阮郭靜夫婦目前合計直接持有公司31.74%的股份;姚志堅通過犇智投資控制公司6.63%的表決權。姚志堅、阮郭靜夫婦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井松智能本次擬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計劃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1485.7116萬股,公司股東不公開發售股份,公開發行的新股不低于本次發行后公司總股本的25%。井松智能擬募集資金3.38億元,用于智能物流系統生產基地技術改造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上市委現場問詢問題
1. 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產品驗收周期等業務特點,說明公司2020年12月及2021年6月確認收入較高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提前確認收入的情形;(2)說明2020年底、2021年6月底公司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和應收款項融資合計金額及占營業收入比重大幅增加的原因;(3)結合資產負債率等相關財務指標說明發行人是否存在營運資金周轉和償債能力風險。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2. 請發行人代表:(1)說明銷售服務商尤其是發行人前員工設立的銷售服務商向發行人實際提供的服務內容,具體計價方式;(2)結合銷售服務商及其主要人員與發行人員工存在資金往來的情況,說明發行人與銷售服務商是否存在其他不當利益安排。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3.請保薦代表人說明對發行人股東穿透核查的過程及結論。
需進一步落實事項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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