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6 16:00 | 來源:證券之星 | 作者:俠名 | [資訊]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殺熟”一時爽,罰款“火葬場”。就算如此,許多公司還是敢冒天下大不為利用大數據繼續對自己的用戶“殺熟”。畢竟這背后帶來的利益太過誘人。大數據“殺熟”一直是讓人.....
“殺熟”一時爽,罰款“火葬場”。
就算如此,許多公司還是敢冒天下大不為利用大數據繼續對自己的用戶“殺熟”。畢竟這背后帶來的利益太過誘人。
大數據“殺熟”一直是讓人深惡痛絕的事,各相關部門也在一直全力整治,今日深圳經濟特區出臺大數據“殺熟”懲罰條例,最高可罰五千萬元。
7月6日在市人大常委會網站公布《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并將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
《條例》對市民深惡痛絕的APP“不全面授權就不讓用”、大數據“殺熟”、個人信息收集任性、強制個性化廣告推薦等問題說“不”,并給予重罰。其中強調大數據“殺熟”最高可罰五千萬元。
此條例出臺,具有重大意義,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大數據“殺熟”違法的成本。如果企業通過大數據“殺熟”所帶來的違法所得還不夠繳納罰款,企業也就不會利用大數據“殺熟”了。
大數據作為近幾年出現的計算機技術,可以說是一把雙刃劍。它可以對客戶提供更加智能與個性化定制的商品與服務,但別有用心之人卻用它做一些違法之事。
總的來說,技術沒有對錯,錯的是使用技術的人。對于大數據“殺熟”,相關部門應該加強監督管理,一經發現必須嚴懲。讓科學技術成為方便人們生活的方式,而不是成為不法分子斂財的工具。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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