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3 09:23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俠名 | [快評]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對上市公司的影響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關于在內蒙古開展顆粒硅研發制造等相關項目建立合作關系,并為今后雙方進一步深入...
證券代碼:603185 證券簡稱:上機數控 公告編號:2021-041 無錫上機數控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履約的重大風險及不確定性: 1、雙方將于本框架協議簽訂后,在本框架協議基礎上簽署正式具體協議,若雙方未能在本框架協議簽訂后 6 個月內簽署正式具體協議,則本框架協議自動失效,且雙方互不負任何違約責任。
本次框架協議存在因未能在約定期限內簽署正式具體協議而終止的風險。 2、本協議僅為雙方就開展戰略合作事宜簽署的框架性文件,暫不涉及項目的具體細節。雙方約定,項目的具體實施內容由雙方于本框架協議簽署后另行簽訂相應的正式協議確定,本項目涉及的實際產能、實施地點等具體的內容和進度尚存在不確定性。 3、本次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涉及的投資金額較大,如后期簽署正式協議并開始實施本項目,可能對公司的資金造成壓力。公司將根據公司的資金情況,合理安排上述項目的投資進度,確保不影響現有業務的正常經營。
●對上市公司的影響:目前,雙方具體合作的正式協議尚未簽訂,僅為協議雙方合作的意向性約定,結果尚存在不確定性。本協議的履行對公司 2021 年度經營業績無重大影響。 一、《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簽訂的基本情況 2021 年 2 月 28 日,無錫上機數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乙 方”)與江蘇中能硅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中能”、“甲方”)簽訂了《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合作對方的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江蘇中能硅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臺港澳合資) 住所: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楊山路 66 號 法定代表人:蔣文武 注冊資本:872889.883444 萬人民幣 經營范圍:研究、生產銷售硅材料、硅錠、硅片;與光伏產業有關的工程咨詢、項目開發;危險化學品[鹽酸、二氯硅烷、三氯硅烷、四氯化硅、氫(壓縮的)、氧(液化的)、氮(液化的)、氬(液化的)、硅粉(非晶形的)、硅烷]的生產;處置、利用四氯化硅廢液(HW34)10 萬噸/年;銷售自產產品。
(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與公司之間的關系:上述江蘇中能為保利協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利協鑫”)下屬子公司,與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 (二)簽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的時間、地點、方式 本協議由公司與江蘇中能于 2021 年 2 月 28 日在徐州簽署。 (三)簽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已履行的審議決策程序 1、本協議僅為雙方合作的意向性文件,若后續簽訂正式協議,公司將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提交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公司將根據合作事項的進展情況履行相應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2、本次簽署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合作目標 1、合作期間雙方將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和資源,堅持互惠共贏、同等優先的原則,不斷拓展合作領域,提高合作水平,構筑良性互動、共同發展的新格 局。 2、雙方構建戰略合作伙伴關系,旨在通過密切合作,共同推動相關項目的合作,為雙方創造更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二)合作內容 雙方擬就在內蒙古投資建設顆粒硅生產及下游應用領域的研發項目展開深 入合作,主要合作內容及原則如下: 1、顆粒硅項目主要合作內容及原則 雙方意向進行 30 萬噸顆粒硅生產及下游應用領域的研發項目合作,項目總投資預計為人民幣 180 億元,整個項目分為三期具體實施。第一期設計產能為六萬噸,預計投資 36 億元,甲方在合資公司持股 65%,乙方在合資公司持股 35%。合資公司具體實施內容由雙方于本框架協議簽署后進行進一步協商,達成一致后,另行簽訂相應的正式協議確定。后期項目合作雙方根據發展需要再行安排。 2、具體項目協議 雙方在本框架協議項下的合作具體情況根據項目推進情況另行簽署正式合作協議或合資協議,雙方于合作項目內的最終權利義務以前述正式協議約定為準。
(三)合作原則及方式 1、本框架協議是甲乙雙方進行長期合作的指導性文件,具體項目的合作采用一事一議的方式落實推動,如后續簽訂的具體協議與本框架協議不一致的,雙方就項目合作的具體權利義務以雙方后續就項目所訂立的正式協議為準。 2、雙方將于本框架協議簽訂后,在本框架協議基礎上簽署正式具體協議,若雙方未能在本框架協議簽訂后 6 個月內簽署正式具體協議,則本框架協議自動失效,且雙方互不負任何違約責任。
三、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關于在內蒙古開展顆粒硅研發制造等相關項目建立合作關系,并為今后雙方進一步深入合作建立堅實基礎達成共識。 本次戰略框架協議涉及的合作項目為顆粒硅生產及下游應用領域的研發項目,顆粒硅為公司生產單晶硅的原材料。保利協鑫專注于光伏能源上游硅料研發及制造,是全球領先的光伏材料制造商,同時具有行業領先的顆粒硅制造技術。本次戰略框架協議的簽訂,有利于進一步加強公司及保利協鑫的協作,充分發揮在各自領域的競爭優勢,同時也保障了公司原材料的穩定供應。 目前,雙方具體合作的正式協議尚未簽訂,僅為協議雙方合作的意向性約定,結果尚存在不確定性。本協議的履行對公司 2021 年度經營業績無重大影響。
四、風險提示 1、雙方將于本框架協議簽訂后,在本框架協議基礎上簽署正式具體協議,若雙方未能在本框架協議簽訂后 6 個月內簽署正式具體協議,則本框架協議自動失效,且雙方互不負任何違約責任。本次框架協議存在因未能在約定期限內簽署正式具體協議而終止的風險。 2、本協議僅為雙方就開展戰略合作事宜簽署的框架性文件,暫不涉及項目的具體細節。雙方約定,項目的具體實施內容由雙方于本框架協議簽署后另行簽訂相應的正式協議確定,本項目涉及的實際產能、實施地點等具體的內容和進度尚存在不確定性。 3、本次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涉及的投資金額較大,如后期簽署正式協議并開始實施本項目,可能對公司的資金造成壓力。公司將根據公司的資金情況,合理安排上述項目的投資進度,確保不影響現有業務的正常經營。 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無錫上機數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 年 3 月 3 日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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