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9 21:31 | 來源:新浪財經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南寧乾溢豐瑞股權投資中心(有限合伙)”的投資決策記錄;未按照該私募基金合同的約定,如實向投資者披露基金投資、資產負債、投資收益分配、基金承擔的費用和業績報酬等重大....
????????1月13日,廣西證監局披露對南寧乾溢源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經查,該公司存在以下違規問題:
????????一、未制定投資者適當性內部管理制度,未制定并嚴格落實與適當性內部管理有關的限制不匹配銷售行為、客戶回訪檢查、評估與銷售隔離等風控制度,以及培訓考核、執業規范、監督問責等制度機制。未按規定每半年開展一次適當性自查,并形成自查報告。
????????二、未對管理并銷售的私募基金“南寧乾溢豐瑞股權投資中心(有限合伙)”進行風險評級,未對該私募基金的8名個人投資者進行風險承擔能力評估,上述個人投資者未對符合合格投資者條件作出書面承諾。
????????三、未保存私募基金“南寧乾溢豐瑞股權投資中心(有限合伙)”的投資決策記錄;未按照該私募基金合同的約定,如實向投資者披露基金投資、資產負債、投資收益分配、基金承擔的費用和業績報酬等重大信息。
????????四、存在將自身財產混同于私募基金“南寧乾溢豐瑞股權投資中心(有限合伙)”的財產,從事對北京圣博潤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投資活動。
????????上述情形不符合《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30號)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05號)第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七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等規定。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廣西證監局決定該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文/新浪財經 郝顯)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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