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2 09:37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石磊磊 | [快評]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保薦機構核查意見保薦機構認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已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證券代碼:688678 證券簡稱:福立旺 公告編號:2021-002 福立旺精密機電(中國)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福立旺精密機電(中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本著股東利益最大化的原則,在保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的資金需求和募集資金項目正常進行的前提下,本次擬用于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金額為人民幣5,000.00萬元。在補充流動資金后的十二個月內不進行高風險投資、不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對象提供財務資助。 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保薦機構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保薦機構”),對本事項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見。 本事項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一、 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同意福立旺精密機電(中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0〕3057 號)核準,并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獲準于 2020 年 12 月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股票 4335 萬 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 1 元,發行價格為每股人民幣 18.05 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78,246.75 萬元,扣除發行費用人民幣 6987.13 萬元(不含增值稅)后,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 71,259.62 萬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已全部到位,由中匯會計師事務所(特 殊普通合伙)對發行人募集資金的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并出具了中匯會驗字[2020 ]第 6887 號《驗資報告》。公司依照規定對上述募集資金進行專戶存儲管理,并與保薦機構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資金的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昆山支行、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千燈支行、江蘇昆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浦支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雍景灣支行、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千燈支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分別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
二、 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 71,259.62 萬元,其中,超募資金金額為人民幣 16,919.36 萬元。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基本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序號 項目名稱 總投資額 擬投入募集資金 1 精密金屬零部件智能制造中心項目 35,000.00 34,340.27 2 研發中心項目 5,000.00 5,000.00 3 補充流動資金 15,000.00 15,000.00 合計 55,000.00 54,340.27
三、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計劃 在保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的資金需求和募集資金項目正常進行的前提下,為滿足公司流動資金需求,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財務成本,進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維護上市公司和股東的利益,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 1 號——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公司結合實際經營情況,擬使用部分超額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用于公司的生產經營。 公司超額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 16,919 萬元,本次擬用于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金額為人民幣 5,000 萬元,占超額募集資金總額的比例為 29.55%。 公司最近 12 個月內累計使用超額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金額不超過超額募集資金總額的 30%,未違反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
四、 公司承諾事項 公司承諾每十二個月內累計使用金額將不超過超募資金總額的 30%;承諾本次使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不會影響募投項目建設的資金需求,在補充流動資金后的十二個月內不進行高風險投資、不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對象提供財務資助。
五、 本次超募資金使用相關審批程序 2021年1月8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事項的相關審議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
六、 專項意見說明 (一) 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內容及審議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和《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有助于滿足公司流動資金需求,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財務成本,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正常實施,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況。
綜上,我們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額不超過人民幣5,000.00萬元的部分超募資金用于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并同意董事會將該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 監事會意見 公司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內容及審議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和《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有助于滿足公司流動資金需求,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財務成本,不存 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正常實施,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況。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事項涉及的審議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并通過了董事會審議,審議議案內容及表決情況符合相關制度的規定,不存在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會對該事項的審議及表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程序合法有效。 綜上,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事項,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三) 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認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已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本次事項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并用于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綜上,保薦機構對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事項無異議。七、 上網公告附件 1. 《福立旺精密機電(中國)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對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2. 保薦機構出具的《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福立旺精密機電(中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機電(中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 年 1 月 12 日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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