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6 14:57 | 來源:中國證券網 | 作者:俠名 | [產業]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承諾高額收益、面向公眾募集資金,存在非法集資隱患。其假借金融機構名義增信,一旦爆雷,風險極易傳染給金融機構
借著和保險公司合作的幌子,欺騙消費者實施非法集資的現象再次抬頭。近日,銀保監會在行業內部下發《關于防范不法分子冒用銀行保險機構名義非法集資風險提示的通知》(下稱《通知》),再次拉響非法集資防控警報。
《通知》稱,近期,部分理財公司或平臺虛假宣傳與保險公司合作,聲稱投資項目由保險公司擔保,保證投資資金安全。監測發現,相關主體涉嫌虛構投資項目、承諾高額收益、面向公眾募集資金,存在非法集資隱患。其假借金融機構名義增信,一旦爆雷,風險極易傳染給金融機構。
近年來,這類現象屢禁不止,防不勝防。根據此前監管調查,來自保險業外部的非法集資傳染風險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有外部公司謊稱與保險機構合作開發理財產品;有外部公司通過偷換投保的險種概念或夸大保險責任,或直接偽造保險協議,利用保險為非法集資“增信”;以籌建相互保險公司、互助計劃等幌子,借助保險名義進行宣傳集資等。
有保險公司向記者反映,據其此前調查,有自稱是資產管理公司的平臺,假借以“與該保險公司聯合主辦”的名義,對外售賣一年期的“返還本金加利息加意外保險理財產品”。這個產品冒用了這家保險公司的團體意外保險條款,并在團體意外保險條款的基礎上虛構了滿期生存金等收益。
事實上,這家保險公司與該資產管理公司未有實質性合作。經這家保險公司核查發現,該資產管理公司負責人曾向該保險公司詢問過購買該團體意外險的條件和方案,并獲得了產品條款等資料,并由此心生騙術。
還有一類假借保險公司非法營銷活動的表現形式是,某財富公司在與投資人簽署理財協議的過程中,稱其子公司某金融信息服務公司與某財險總公司簽訂了《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為出資客戶提供信用履約保證保險服務,可以保障客戶資金安全等。該協議蓋有這家財險總公司公章。在該財富公司網站上,也將該財險公司列為合作機構。
但經這家財險公司核查,發現《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上加蓋的其總公司公章系偽造,這家財險總公司未與該財富公司或金融信息服務公司建立過戰略合作關系。
為有效防控應對此類問題,監管部門再次拉響非法集資防控警報?!锻ㄖ芬?,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加強輿情監測,持續搜集各類媒體上涉及本機構的廣告資訊信息,一旦發現有假借本機構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的,立即報告監管部門,并視情況公開警示風險,發現涉嫌犯罪線索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其次,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完善內控機制,強化員工、印章、辦公場所管理,嚴防內外部人員利用本機構印章、網點、柜面、交易渠道開展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筑牢風險“防火墻”。
此外,各銀行保險機構還要履行好非法集資監測防控職責,積極開展面向公眾的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加大對賬戶交易、業務辦理中涉嫌非法集資情況的監測識別力度,及時報告可疑線索,切實發揮風險防范“前哨”作用。
保險業人士也向消費者發出提醒,要“火眼金睛”,學會適當“自衛”。不少第三方理財公司或平臺售賣的產品未經登記和風險評估,僅靠夸大投資回報率來吸引投資者。但事實上,此類第三方理財機構未獲得金融企業經營牌照,根據相關規定不能對外發行理財產品,更不能從事存、貸款業務。如果投資者去網上仔細核查一下這些所謂的第三方理財機構的背景,或是前往他們所謂的合作保險公司進行咨詢,相信很多謊言會不攻自破。
(文章來源:中國證券網)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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