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8 08:57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石磊磊 | [快評]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經公司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同意,根據《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
證券代碼:688699 證券簡稱:明微電子 公告編號:2020-002 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 以實施募投項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20 年 12 月 24 日,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明微電子”)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以實施募投項目的議案》,同意公司向全資子公司山東貞明半導體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貞明”)增資13,827.00 萬元專項用于實施“集成電路封裝項目”。該事項在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具體情況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關于同意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0〕2871號),公司獲準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1,859.20萬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發行價格為每股人民幣38.43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71,449.06萬元,扣除發行費用人民幣7,212.26萬元(不含增值稅)后,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64,236.79萬元。 截至2020年12月14日,上述募集資金已經全部到位。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后,于2020年12月14日出具了《驗資報告》(容誠驗字[2020]518Z0053號)。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權益,公司依照規定對募集資金采取了專戶存儲管理,并與保薦機構、募集資金專戶監管銀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詳細情況請參見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7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的《深圳市明微 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科創板上市公告書》。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經公司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同意,根據《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如下: 單位:萬元 序號 項目 投資總額 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 1 智能高端顯示驅動芯片研發及產業化項目 18,994 18,994 2 集成電路封裝項目 13,827 13,827 3 研發創新中心建設項目 8,408 8,408 4 補充流動資金 5,000 5,000 合計 46,229 46,229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的基本情況 鑒于“集成電路封裝項目”的實施主體是公司全資子公司山東貞明半導體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貞明”),公司擬以部分募集資金向山東貞明增資13,827.00 萬元用于上述募投項目實施,全部計入山東貞明注冊資本。增資完成后,山東貞明注冊資本將由 6,500.00 萬元增加至 20,327.00 萬元,山東貞明仍為公司全資子公司,公司對山東貞明的持股比例仍為 100%。
四、本次增資對象的基本情況 (一)山東貞明 1、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 山東貞明半導體技術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 6,500.00 萬元 法定代表人 王樂康 成立日期 2013 年 5 月 31 日 住所 濰坊高新區孵化二巷 155 號第一加速器一期 3 樓 經營范圍 半導體照明產品、電源產品的技術開發、生產及銷售,集成電 路研發、封裝及測試,半導體照明工程、城市亮化、景觀照明 工程、節能改造工程的設計、安裝、維護,本企業自產產品的 出口。(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 活動) 股東情況 明微電子持股 100% 2、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資產項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經審閱,未經審計) (經審計) 資產總額 19,008.28 8,195.70 負債總額 12,764.50 2,454.48 凈資產 6,243.78 5,741.22 利潤項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經審閱,未經審計) (經審計) 營業收入 8,817.99 4,729.89 營業利潤 503.44 -117.99 凈利潤 502.56 -117.99 五、本次向全資子公司增資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影響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山東貞明進行增資,是基于募投項目實施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項目順利實施,符合募集資金使用計劃,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山東貞明是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公司向其增資期間對其生產經營管理活動具有控制權,財務風險可控。
六、本次增資后募集資金的管理 為確保募集資金使用安全,山東貞明將開立募集資金存儲專用賬戶,并與公司、存放募集資金的商業銀行、保薦機構簽署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嚴格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19 年 4 月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 年修訂)》、《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 1 號——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規范使用募集資金。 七、專項意見說明 (一)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向山東貞明增資 13,827.00 萬元專項用于實施“集成電路封裝項目”是基于募投項目建設的需要,符合募集資金的使用計劃,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以上事項的內容和審議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 年修訂)》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公司獨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以實施募投項目。 (二)監事會意見 公司監事會認為: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以實施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是基于募投項目建設的需要,符合募集資金的使用計劃,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以上事項的內容和審議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 年修訂)》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公司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以實施募投項目。
(三)保薦機構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以實施募投項目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 年修訂)》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的情況。 綜上,保薦機構對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以實施募投項目的事項無異議。 八、上網公告附件 (一)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二)第五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三)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以實施募投項目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 年 12 月 26 日
《電鰻快報》
熱門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