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7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決定對徐翔、徐峻、鄭素貞等3人以及上海澤熙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澤熙資產管理中心(普通合伙)采取紀律處分,撤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取消會員資格,對徐翔等3人和相關機構加入黑名單并予以公開譴責,取消徐翔、鄭素貞通過認定方式取得的基金從業資格。加入黑名單后,相關機構不得重新登記,相關人員不得在基金行業從業。
1月22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徐翔等人犯證券市場操縱罪,徐翔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同時并處罰金。徐翔等人服從判決未上訴,有關判決已經生效。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根據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有關刑事判決書,結合協會的調查,經自律監察委員會全體委員一致表決通過并報理事會批準上述決定。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進一步表示,徐翔作為私募基金從業人員,從“私募明星”淪為“階下囚”,損害了行業的聲譽,擾亂了行業秩序,教訓深刻,全行業應當深入反思,引以為戒。一是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自律規則。二是堅持投資者利益至上的原則。三是嚴禁利用基金財產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四是堅決抵制違法違規行為。基金管理人既要潔身自好,也要與行業里的違法違規現象作斗爭。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等基金服務機構也要各司其職,發揮行業看門人的作用,及時發現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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