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6 13:49 | 來源:中國網財經 | 作者:俠名 | [資訊]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告顯示,浙江證監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泰林生物存在部分募投項目產能不足、自建項目用地變更、對合資公司暫停投資的情況未及時披露等問題。...
中國網財經2月26日訊 2月25日晚間,泰林生物(300813.SZ)公告稱,因違反信披規定,其及相關責任人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警示函》。
公告顯示,浙江證監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泰林生物存在部分募投項目產能不足、自建項目用地變更、對合資公司暫停投資的情況未及時披露等問題。
其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五條的規定。時任董事長葉大林、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葉星月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條的規定。
鑒于此,浙江證監局決定對泰林生物、葉大林、葉星月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泰林生物表示,本次收到警示函事項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公司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資料顯示,泰林生物主營業務為微生物檢測與控制技術系統產品、有機物分析儀器等制藥裝備的研發、制造和銷售。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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