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0 13:45 | 來源:中國網財經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ST科新上述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第2.1.1條、第2.1.5條、第5.1.4條、第5.1.5條、第5.1.10條等有關規定。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連遠銳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信息披露...
中國網財經6月20日訊日前,上交所發文,對*ST科新(600234.SH)及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經上交所查明,2024年1月31日,*ST科新披露2023年年度業績預虧公告,預計公司2023年年度營業收入為1.21億元到1.45億元,實現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為-1.82億元到-1.46億元。
3月9日,*ST科新披露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更正公告,預計2023年年度扣除與主營業務無關的業務收入和不具備商業實質的收入前后的營業收入均為0.65億元到0.77億元,實現歸母凈利潤為-1.87億元到-1.50億元。
4月29日,*ST科新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2023年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0.70億元,實現歸母凈利潤-1.71億元。上述情形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9.3.2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退市風險警示情形,*ST科新股票已于4月30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
上交所認為,公司年度業績是投資者關注的重大事項,可能對公司股票價格及投資者決策產生重大影響,公司理應根據會計準則對當期業績進行客觀、謹慎的估計,確保預告業績的準確性。*ST科新2023年年度業績預虧公告中預計營業收入超1億元,但實際營業收入低于1億元,業績預告不準確,公司股票因此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ST科新上述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第2.1.1條、第2.1.5條、第5.1.4條、第5.1.5條、第5.1.10條等有關規定。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連遠銳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信息披露的第一責任人和經營管理事務具體負責人,時任財務總監黃海平作為公司財務事項的具體責任人,時任董事會秘書戴蓉作為公司信息披露的具體負責人,未勤勉盡責,對公司的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鑒于此,上交所對*ST科新及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連遠銳,時任財務總監黃海平,時任董事會秘書戴蓉予以通報批評。同時,上述紀律處分,上交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并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資料顯示,*ST科新主營業務為自有房屋租賃業務、高端紅酒貿易業務和廣告傳媒業務。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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